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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杭集拆违现场驾车冲撞人群案件进展如何,韦刚现在怎么样了

时间:2024-04-25 22:08:59 浏览量:89812

    杭集拆违最新情况

    扬州杭集拆违现场驾车冲撞人群案件进展如何,韦刚现在怎么样了?

    目前来说,并没有看到后续的报道。现在的新闻热点泛滥,这个下去,那个热起来,所以扬州杭集这个拆迁事件热过去之后便淡出大众视线。

    只能说驾车撞人的韦刚目前是被刑拘的,后期还会进入司法程序,因为这个过程需要耗时收集证据,择日开庭什么的,一时半会还不能给他量刑。当然,他的家人也会进行申诉辩护的,这都是需要时间定夺的。

    虽然说法律上来说,韦刚开始撞人犯了法,但是如果在事实起因和过程来说,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。现在所谓的拆迁大多都是暴力强拆,最让人愤慨的就是那些所谓的拆迁队,里面的人员扮演的什么角色我想人尽皆知。哪里有压迫,哪里就有反抗,只不过反抗的结果往往带来了比较惨重的代价!

    扬州拆违事件,生命为何而逝去?你怎么看?

    谢邀!杨州拆违事件,生命为何而逝去?你怎么看?从几个方面分析,一是拆违作为一个事件,国家拆迁有了立法,城市建设也有明文规定,对私搭乱建的建筑,一而再,再而三接拆迁通知抗法的,并且狮子大开口,要挟无理补偿的,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拆违是合法合理的正当行为,违章户应服从法律履行义务。二是违拆户抗法本身就违法,并且驾驶机动轿车冲撞执法人员和无辜的群众,抗拆的性质就变了,抗法是民事矛盾调节范围,驾车撞死他人,是危害社会安全罪,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,由民事矛盾上升到刑事犯罪。三是拆违方执法方面存在瑕疵,拆违工作不到位,没有把矛盾解决在拆违之前,有乱用法律的嫌疑和粗鲁执法的过错,拆违是属于利民的事,变成害民的事件。四是违拆者,其违拆者是违法建筑,不受法律保护,索赔损失应通过正常渠道争取权益。不应该用暴力手段抗法,并且剥夺无辜生命,使问题复杂化,刑事化,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。五是人们不好的习惯就是不无发生什么事情,都要围观,起哄,看热闹。违拆者撞死撞伤旁边的群众,受到波及到的伤害,太不值得了。

    扬州2死8伤强拆事件死伤者中有多少是拆迁人员,多少是围观群众?

    如果连保卫家园都犯法,那这个国家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

    扬州轿车撞拆违人员事件中,被拆除的房屋早已拿到土地使用证,开车的人算不算正当防卫?

    希望提问者看一下《土地使用证》封皮的几个字: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。

    持证者只有使用权,无所有权。

    不算。

    扬州业主在违建遭强拆后开车撞向拆迁队,大家怎么看?

    如果房屋被强拆公民不可以反抗,那么国土被侵略还需要人民做抵抗吗?国是谁的国?家是谁的家?

    扬州拆违,业主开车冲撞拆迁队致2死8伤,是正当防卫还是违法抗拆?

    我来说一个案例吧,看了这个案例,就知道,我们有很多优秀案例的。怎么对待强拆,怎么保护家人,怎样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,这个案例,辽宁的法院做到了经典。

    张剑系辽宁省本溪市人,其父张志国在本溪市明山区天门路长青社区内拥有一座房屋,张剑与父亲长年居住在一起,他们居住的地方需要动迁,而他们没有谈妥动迁费,于是他们经常遭到开发商骚扰。

    某天,开发商纠集多人闯入张家驱赶其家人并殴打张剑本人。张剑奋起反抗,持刀将其中一名非法侵害者赵君刺伤并致其抢救无效死亡。

    后,张剑投案自首,本溪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(致死)的罪名,将张剑公诉至本溪市法院。

    在庭审中,张剑的辩护律师为他作了无罪辩护。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剑有期徒刑3年,缓刑5年。

    这让张剑走出了他已待了400多天的本溪市看守所,重获人身自由。10天的上诉期风平浪静,公诉机关和被告人所在方都保持了沉默。备受舆论关注的张剑杀人案件,就此落幕。

    扬州拆除违建现场,汽车突然启动致一死九伤,你怎么看?

    可惜撞死得少了! 应将强拆队全部撞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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